為加強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聯系和協調,落實領導小組確定的工作任務,推進全市人才工作,現根據《安慶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運行規則》的有關規定,建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例會制度。
一、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個科室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,該科室科長(主任)為聯絡員。
二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主要職責:負責報告本單位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情況;負責報告本單位人才工作重要事項和重要材料;負責報送本單位、本系統人才工作信息;負責成員單位之間人才工作方面的聯絡等。
三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例會的主要任務:交流階段性工作任務完成情況;研究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事項;討論以領導小組名義舉辦的重大活動籌備方案;研究需要提請領導小組討論的重要工作事項;研究人才工作的具體問題,提出工作建議等。
四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例會由市人才辦負責召集,一般每兩月召開一次,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。